一、欠债不还在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支付令
若欠债不还,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支付令: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;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申请支付令需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,提交申请书,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等。法院受理后,会在1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,若符合条件,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;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若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不成立,会裁定驳回申请,此时债权人可另行起诉。
二、申请支付令追讨欠债有哪些法律条件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申请支付令追讨欠债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。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单一,不存在相互之间的其他债务纠葛。
2.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送达一般指直接送达,需确保债务人能实际收到,公告送达等方式不符合要求。
3.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、本票、支票、股票、债券、国库券、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。
4.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,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。
符合上述条件,债权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法院受理后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。
三、申请支付令追讨欠债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申请支付令追讨欠债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,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。
2.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。金钱如人民币,有价证券如汇票、本票等。
3.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。需能实际将支付令送达到债务人手中,一般不适用公告送达。
4.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。即不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对待给付义务的情况。
5.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。通常是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。
满足上述条件,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,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会发出支付令,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,支付令即生效,可申请强制执行。